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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资料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就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8883新莆京老版本下载,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五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应有40%以上面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面向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有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 设立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纳入高校申报限额。项目应聚焦黄石市区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项目类型为中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全职中青年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临时组队”、“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二、申报指标

校内备案的研究院(中心)的骨干成员可以选择中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之一申报,每个研究院(中心)限报1项,指导性项目合计不超过10项。研究中心申报创新团队的,限报1项。原则上以中心负责人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的研究中心不再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个人申报、所在研究院(中心)向学院推荐,学院组织初评后集中报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并核减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2.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以往已获批地厅级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计划推荐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下午16:00,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2,下同)纸质材料一式七份(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下同)(每位专家一份)、《汇总表》(附件4,下同)(盖学院章)一份报科技处211。

(2)电子版:《申请书》以“研究中心名称+姓名+申请书”方式命名(PDF版),《专家评审意见表》以“姓名+审查表”方式命名(3个专家评审意见合成一个PDF文档),《汇总表》以“学院名称+汇总表”命名(Word版),请科研秘书将材料收齐并打包,以“学院名称-教育厅自科”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7385589@qq.com。

2.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内容,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可先空着。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后,方可在云平台进行网报;创新团队项目需要进行答辩和专家评审,获得推荐后方可在云平台进行网报。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还应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中上传校企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附件:

 附件1_湖北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青年人才项目、指导性项目).doc

 附件2_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3_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_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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